Wednesday, December 26, 2007

BALL FOUR !

今翹班去站了一場"中日大戰"青少棒版 對手不知道是哪一間學校 但他們還是傳承了之前的慣例都穿著灰底條紋的球衣 果然那就是一種榮耀吧! 一到那邊迎面而來的就是日本隊的一位小投手 這時我馬上想到日本球員都很有禮貌一事(閱前面文章有提到----鈴木一朗那篇)結果他明明有看到我 還把眼神飄走 假裝沒看到!真是太失望了!好險今不是排我站主審 否則你今就保送送不完嚕~哈!我愛國的程度可是不輸緯來體育主播蔡明里喔! 整場比賽戰下來 就一直聽到蕭良吉(老一輩的應該都知道)在罵他表現不好的球員 但反觀日本隊那的教練就是很像老爺爺一樣的"和藹"教著球員 而且我們的汗草幾乎都是青棒 成棒的了嘛 如果相撞 日本隊的竹竿們應該會被我們撞了一個STRIKE吧~!(但之後的職棒 成棒我們好像都很少贏他們耶 明明我們天生素質那麼棒) 另外日本隊今也有一位隨隊裁判 和我們共同執法 但他真的很愛找麻煩ㄟ 一下說投手SET的時間太快出手了 一下又說我這一個判例有沒有離開三呎線?!你三壘那這麼遠且又直角怎麼會比我看一壘衝二壘的跑者清楚呢!!不是不尊重你!而是你一副就是瞧不起我們的樣子!!可惡~ <照片摘錄於麗台運動報>

2 comments:

AquaSheep said...

可以判"裁判犯規"嗎??

其實你可以想見,
他在回去的過程中一定會跟隊上的同學說,
"台灣的裁判很不專業,
看我今天把他們定翻天"

這招應該是跟韓國學的吧!!

BASEBALL UMPIRE said...

不!裁判是良心事業!
所以我還是會公正的判吧!
我也只是"嘴邱"(台語)而已啦
哈~~